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意见(2027—2031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 2026-08-31 浏览量:113 来源: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筑牢辽宁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弘扬彰武治沙精神,推进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优化调整,加快推动生态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及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工作部署,锚定“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扎实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具体遵照“四两”搏千金发展路径,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大力发展“两林”经济,加快推进“两化”转变,聚力实现“两绿”目标,加快推进“三生”融合,进一步厚植彰武生态底色。

二、基本原则

(一)巩固成果,调整优化。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林草资源、国土空间、生态系统,梳理、运用草原生态恢复阶段成效与既定成果,优化调整流转示范区土地,加快推进草原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维护草原生态结构,增强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扩大“彰武模式”典型影响效应。

(二)因地制宜,科学设计。进一步牢固树立屏障理念和生态底线,遵循示范区总体规划,秉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和宜耕则耕理念,因村施策发展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生态优先,建管并重。坚持种与管共抓、生态与产业共促、人与自然共生,规范管理优化调整土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管委会+镇(村)+行业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平衡,不断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四)创新机制,综合利用。统筹科学保护、系统治理与合理利用,综合生态保护修复现状、绿色产业发展基础、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等因素,强化市场牵引、扩大招商引资、创新运作模式,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激活示范区建设发展内生动力。

(五)“三生”融合,造福于民。以人为本,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质兴业利民,加快推动生活、生产、生态“三生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

三、主要目标

完成示范区第二轮12.5万亩土地优化调整流转,构建示范区“4+11+1”空间布局,通过科学规划、长效管护、规范建设,推动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漠上草原”区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科尔沁沙地南缘生态文明示范高地。“4+11+1”,即:4个乡镇(大德乡、章古台镇、后新秋镇、四合城镇),11个村(后新秋镇东沟村、敖户起村、民家村;大德镇韩家村、福巨昌村、大德村、黄花村;四合城镇王家村;章古台镇清泉村、三家子村、宏丰村)、1个专项治理区(新鲁高速冯家段)。

(一)生态基底更加稳固。对标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总体部署,高质量完成示范区第二轮土地优化调整流转,健全稳定长效生态管护运行机制。到2031年,示范区林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草原生态由“规模修复”向“提质升级、系统稳固”跨越,生态安全屏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彰武模式”典型效应持续扩大。

(二)两山转化路径拓宽。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方向,主导产业形成规模,加工仓储等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生态产业品牌全面叫响,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速,“3+5+N”产业格局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健全,实现生态提质、产业增效、民生增收良性循环。

(三)文旅品牌更加彰显。德力格尔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取得重大进展,集生态观光、治沙研学、疗愈康养、民俗体验于一体的彰武生态草原综合体基本建成,“漠上草原”区域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四)智慧治理效能凸显。建立空天地人、监测预警、管护服务、产业文旅“四维一体化”智慧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草原治理实现由“经验驱动”向“数字驱动”、由“粗放管理”向“精细运营”升级,沙地草原智慧治理样板基本建成,生态底线守得更牢。

四、重点任务

本轮示范区优化实施周期为2027—2031年,统筹推进以下五项重点任务。

(一)精准测绘夯基础。示范区管委会牵头统筹,乡镇政府属地负责、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全程行业指导、履行技术主责,加快推进示范区土地优化调整流转摸底测绘工作。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实地勘量三类技术手段,逐屯、逐户、逐地块开展精细化勘测作业;统筹归集耕地、草地、林地矢量空间数据,搭建统一坐标基准的土地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全过程同步完成地块权属核实、界址坐标现场核验、测绘资料立卷归档,出具具备法定效力的专业测绘成果,作为土地面积丈量、补偿核算的法定技术依据。示范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会同自然资源与乡镇政府同步开展地类认定核准、基础台账完善、土地权属矛盾前置排查等配套工作,确保全域资源底数清、权属情况明且空间数据准;实现示范区管委会(公司)、乡(村)、部门三级台账完备存档、衔接到位。

详见附件2:《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土地优化调流转工作方案(2027—2031年)》

(二)优化调整促提升。巩固历史成果、传承治沙精神,依据土地测绘结论,科学规划、规范程序,平稳有序推进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第二轮12.5万亩土地优化调整流转,完成流转合同签订。细化土地优化调整流转总体任务与土地规划、实施阶段与时间步骤,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分工,力争通过新一轮5年周期(2027年—2031年)的建设与发展,实现彰武草原生态示范区整体优化和提质增效。

详见附件2:《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土地优化调流转工作方案(2027—2031年)》

(三)生态产业促转型。坚持“四两”搏千金发展路径,围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科技”三大体系,重点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循环畜牧、生态净水养殖、特色林业及多元化林下经济五大主导产业,培育区域生态品牌,实现生态提质、产业增效、民生增收。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中试基地和科技小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详见附件3:《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生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7—2031年)》

(四)文旅融合树品牌。坚持赓续传承彰武治沙精神,深度挖掘漠上草原独特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争创德力格尔5A级景区,以此为核心全力建设集生态观光、治沙研学、疗愈康养、民俗体验于一体的彰武生态草原综合体,全力塑造“漠上草原”核心文旅IP,全力培育“生态资源、治沙文化、民俗风情、疗愈体验”一体化品牌产业矩阵,全力打造辽西北生态文旅标杆、国家级草原生态旅游目的地、治沙精神红色教育基地。带动文创产品开发、特色农特产品外销,放大品牌溢出效应,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通道,全面提升和叫响“漠上草原”文旅品牌的辨识度、知名度、美誉度。

详见附件4:《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文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7—2031年)》

(五)长效管护筑屏障。坚持种管并重,全面推行“管委会+镇(村)+行业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封山禁牧,依托县林草局专业防火队伍靠前值守、各乡镇防火队伍及村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值守,坚决杜绝草原森林火灾发生。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林草执法,对违规抢种、毁林毁草、林粮间作行为依法处置。依托草原路、围栏封育等基础设施,完善森林草原防火智能监控设施,提升空天地一体化监测能力。

详见附件5:《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土地管护工作方案(2027—2031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示范区管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示范区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示范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负责统筹协调、上传下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月调度”工作机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遇特殊问题、紧急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专题会商、一事一议研究。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土地优化调整流转(含测绘)、资金审核、信访稳定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力形成“五个一”整体工作格局,即“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组、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各工作组和各牵头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二)强化要素保障。

1.健全护地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管委会+镇(村)+行业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严格管控示范区土地用途,凡是计划利用示范区土地实施项目、产业或组织建设、动土等行为的单位必须提前向示范区管委会报备,按照示范区优化总体规划及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及时缴纳土地价款、实现土地有偿使用,禁止出现私自发包、资产流失等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单位严格按照地类属性监督管理,示范区二轮土地优化调整规划区域范围内确认林地、草地的严禁毁林毁草行为,杜绝违规耕种、破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2.严格资金监督管理。示范区第二轮优化政策兑现遵循“验收、公示、确认、兑现”程序,建立健全公示等工作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流转土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彰武县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管理的相关意见》(彰政办发〔2019〕7号),结合示范区优化调整实际,重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做好500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到位跟踪,确保争取到位;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土地流转、试验示范、补植补造精品提升、护林护草、基础设施管护等,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示范区管委会根据资金需求、生态用途拿出具体细则,报请县政府研究、安排。获得示范区土地流转资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场等单位必须合理合规做好资金管理和安排,原则要反哺示范区生态建设。各乡镇、各部门积极争取并合力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探索创新模式,保障示范区优化工作顺利开展。

3.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有效配置规划实施的用地、金融和产业等政策,引导各方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加强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的向上争取和投入力度,全过程规范、审视,避免出现问题。

4.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县督查室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开展指导、督导;完善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措施,将示范区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专项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强大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统筹各级媒体平台、村级阵地,全方位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群众受益实例,扩大社会知晓面和认同感。各乡镇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讲政策,编制政策问答手册、明白卡,做到政策家喻户晓、群众主动参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docx

2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土地优化调整流转工作方案(2027—2031年).docx

3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生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7-2031年).doc

4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文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7—2031年).docx

5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地管护工作方案(2027-20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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