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甘草、麻黄草人工种植发展规划(2026—2028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6-10-15 浏览量:96 来源: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方便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彰武县甘草、麻黄草人工种植发展规划(2026—2028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彰武县地处科尔沁沙地前沿,是辽西北重要生态屏障,甘草、麻黄草是本地固沙保土的核心乡土植物,生态价值突出。长期以来,野生甘草、麻黄草非法滥挖行为,造成沙地植被破坏、生态退化,同时麻黄草属于国家管制药材,存在涉毒安全风险。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两林经济”发展部署,统筹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与风险防控,我县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县域林下沙地资源禀赋,制定本专项规划。规划旨在以合规人工种植替代野生资源采挖,破解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矛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本规划坚持“生态优先、依法管控、示范引领、安全可控、联农富民”总体思路,将甘草、麻黄草人工种植纳入全县防沙治沙和草原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严守生态保护和禁毒防控两条底线。规划实施范围限定为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及全县9个重点乡镇,仅利用合规商品林地、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地开展林下间种,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一级公益林、基本草原,严禁毁林开荒、破坏原生植被。2026—2028年三年总体发展目标为规范建成人工种植基地5000亩,分年度梯度推进,其中2026年完成100亩试点建设,2027年规模化推进4500亩,2028年提质收尾400亩,打造标准化、可复制的沙地特色中药材生态产业示范基地。

三、核心管控举措

规划聚焦甘草、麻黄草管制属性,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杜绝违规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一是严格主体准入,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仅限合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禁止散户独立种植,种植主体需无违法失信记录、配套标准仓储安防设施、完善溯源台账。二是严控种源与地块,全面落实种子种苗溯源管理,严禁使用野生种质资源扩繁,所有种植地块联合核查、上图入库、一地一档。三是规范采收流通,严格执行年度采收报备、省级采集证审批制度,明确采收标准,杜绝掠夺式种植采收;仓储实行24小时监控、专人专管,运输、销售全程报备,产品仅定向销售给资质收购企业,严防非法流失。四是强化联防监管,建立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种植、违规购销、盗挖野生资源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机制与实施意义

为保障规划落地见效,我县建立全方位工作保障体系。成立县级专项工作专班,统筹项目推进、风险研判、督导考核,将种植监管纳入禁种铲毒考核体系,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建立风险退出机制,对出现生态退化、重大涉毒隐患的基地依法责令退出整改。同时强化科技支撑,对接科研单位开展种植技术攻关与培训,动态监测基地生态与产业效益,总结推广成熟种植管护模式。本规划的实施,既是推进科尔沁沙地生态治理、筑牢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也是盘活林下闲置资源、发展特色林下经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增收的重要抓手,能够有效推动县域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李佳明

联系电话:18741851265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