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3 浏览量:210 来源: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纪检监察、深化改革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开发区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拟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并对外进行招商;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监督、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国土资源、市政管理、行业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服务;负责开发区国家政策性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与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负责开发区投资项目工作;研究提出开发区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对开发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反馈;孵化和发展中小微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派出机关、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彰武县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开发区党工委设置 1个综合性机构:党建服务部。
管委会设置 7个内设机构:行政服务部、招商服务部、创业创新人才服务部、规划建设服务部、经济运行服务部、安全健康环保服务部、财税金融服务部;1个分支机构: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办公室。
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支总预算2255.51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81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2.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2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增加3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39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2.87万元。
(二)关于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经济开发区与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合并,两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合并所致。
(三)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70万元。
(四)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车辆数合计1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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