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12 浏览量:40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落实《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牢牢把握辽宁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完善殡葬设施布局,规范我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优化空间布局,编制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预测至2035年墓位需求,明确设施规模等基础情况,完善殡葬设施,解决农村骨灰安葬难题,引导文明殡葬观念,推动乡村振兴。
二、规划范围
彰武县全域面积3623.35平方公里,涉及彰武镇、哈尔套镇、章古台镇、冯家镇等24个乡镇。
三、规划期限
衔接彰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实施期限为2025—2035年,以2024年为规划基期年。
四、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
五、规划目标
建立布局合理、公益惠民、服务均衡、能够科学引导集中安葬的殡葬设施服务体系。至规划期末,完成全县公墓总量控制、布局优化,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发展阶段对各类殡葬设施的需求。
六、规划主要内容
(一)现状排查与问题梳理
经全面排查,全县现有21处殡葬服务设施,即3处殡仪馆、17处公益性公墓、1处经营性公墓。存在的核心问题包括:部分设施不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违法占用林地现象突出、建设标准低且手续不全、空间布局不均衡等。
(二)需求预测与布局原则
1.需求预测:至2035年,全县人口规模预计34万人,年平均死亡率9.11‰,测算墓位需求总量3.36万座,按乡镇分解落实需求指标,确保服务覆盖均衡。
2.布局原则:坚持科学预测、合理布局,以人为本、公益优先,生态优先、节约资源,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优先利用荒山瘠地,避开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区域,保障设施服务便捷性与空间邻避性。
(三)设施分类处置与用地规划
1.殡仪设施:保留现有3处殡仪馆,在哈尔套殡仪馆、后新秋殡仪馆增设火化炉共2个,提升火化服务能力至8000具/年。
2.经营性公墓:保留1处经营性公墓,实行总量削减,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用地。
3.公益性公墓:对现有17处公益性公墓实施分类处置(3处保留、4处削减、10处封园),规划新增18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
(四)空间管控
县级公墓用地不超过200亩,乡镇级不超过50亩,村级不超过5亩,严禁建设豪华墓穴、活人墓等。严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殡葬设施选址避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优先使用荒山荒地;新增设施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现有设施补办相关手续,腾退区域优先还林还绿。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彰武县民政局
解读人:黄旭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6949154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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