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彰武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期: 2024-12-16 浏览量:296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95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

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

《彰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本次评估城区总土地面积66.47平方公里,乡镇面积是3471.53平方公里。

三、土地级别划定说明

按土地用途分类定级,类别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住宅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其他类别用地参照上述类别调整。

四、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的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出让使用权的法定最高年限,即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

2.根据彰武县实际土地利用状况和城市规划对各类用地要求及不同的土地开发状况,设定土地开发程度标准为商业用地设定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通暖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住宅用地设定为“七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通暖气、通燃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设定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宗地内部土地开发状况为已在使用的开发完好的熟地状态;

4.容积率设定: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8,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

5.土地还原利率:商业用地为8.0%、住宅用地为7.5%、工业用地为7%。

各类用地的地价影响因素均为一般状态。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每年调整一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彰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说明

    2.彰武县城镇基准地价图例

    3.彰武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4.基准地价更新测算结果表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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