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清单》第16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3-09-04 浏览量:469 来源:彰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滞后。阜新市65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2016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省财政补助阜蒙县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涉及在东梁镇建设2处生活垃圾转运站,2019年6月省财政补助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1970万元资金,涉及在阜蒙县建设2处垃圾转运站、在彰武县建设4处垃圾填埋场(点)和在清河门区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因为县乡两级推进缓慢,2020年6月以来被阜新市政府督察室和市住建局多次督办,2020年10月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至本次督察进驻时仍未完工交付使用。

  二、整改目标

  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短板,完成垃圾转运站及填埋场建设。

  三、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2年12月底,冯家镇、阿尔乡镇、东六家子镇3处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已完成,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投入使用要求,目前已投入使用。

  (二)彰武县大四家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境内无符合选址条件用地,经县政府研究,调整乡镇实施。调整实施乡镇列入《辽宁省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指引(2021-2023年)》,目前调整乡镇正在着手实施,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资金,按照省市住建部门要求逐步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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