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指南

日期: 2022-04-07 浏览量:900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关键词
  (一级关键词:休学)
  (二级关键词:学生)
  (三级关键词:义务教育)
  业务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
  办理材料:1.休学联系单原件;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原件;3.其他特殊原因休学,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5.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休学条件、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教育局教育室,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其他说明:申请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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