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6-03-11 浏览量:17 来源: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2025年,彰武县林草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主战场定位,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为核心,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履职全过程,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与林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研究法治工作党组会议11次,统筹解决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带队对接人大、司法等部门推进林草领域法治保障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二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次、专题辅导3场。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活动6次,通过学习培训、线上答题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林草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坚持法治与改革协同。紧扣林草领域核心职能,将法治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下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中,严格遵循《彰武县林下经济产业五年发展规划(2025-2029)》,以法治手段规范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市场秩序,确保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良法善治制度根基

一是健全林草法规配套制度。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立法工作,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规修订意见征集,结合彰武防沙治沙实际提出建议4条。围绕林下经济、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制定《林草湿资源管护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关于巩固森林覆盖率、从严控制林地征占的意见》《关于鼓励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明确封山禁牧工作中各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等配套制度4项,构建与上位法衔接、贴合本地实际的林草制度体系。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把关,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务实管用,从源头上防范制度风险。

三是完善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加强与市林草局、周边县区林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林草领域立法协同机制,针对跨区域沙化治理、野生动物保护等共性问题,联合开展调研论证,推动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执法标准,提升区域林草法治建设协同性。

(三)规范履职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深化职能转变与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梳理林草部门权责事项,修订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职权145项,厘清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坚决杜绝越位、缺位、错位。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常态化开展林草领域“法治体检”,组织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为林下经济企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解决林地确权、审批流程等问题。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将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等29项审批事项纳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法”,全年组织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等决策论证会2次。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业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四)强化执法监管,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聚焦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清风行动2025”、松材线虫疫木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4次,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42起,挽回损失394万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规范林业种苗市场秩序,开展涉企检查3次,未发现企业存在明显违反《种子法》的行为,企业整体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二是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依托彰武县林草湿荒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完善刑行衔接、公益诉讼协作制度,全年移送涉林草刑事案件4起。开展生态修复性司法实践,督促违法行为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90.3亩,形成“执法+司法+修复”的闭环监管模式。

三是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和资格考试,全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场,12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推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案件审核,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五)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效能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灾害防治等重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2项,压实各级应急职责。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2支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在全省林草系统技能比武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在省级“辽宁绿翼-2025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应急演练及省级队伍团体技战术能力测评”中获第九名。进入防火期后,防火车辆全部定点维修保养以确保正常出动。11月上旬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全年成功处置森林火情隐患15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县、乡、村、林场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全年排查化解林地权属争议、林木采伐纠纷等矛盾24起,化解率达98%。深化“万件化访”行动,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办理群众信访诉求8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95%以上。强化府检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化解行政争议4起。

三是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和综合窗口改革,将29项林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一窗办理”100%,全年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植物检疫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1900余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将国有林场、重点乡镇司法所作为林草法律服务联络点,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优化政务公开,全年发布林草法治信息1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法治建设基层根基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配合市林草中心开展2024年11个标准站建设,至年底,全县24个乡镇均已建成国家级标准化林业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简化报表填报、检查考核等流程,让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提炼推广基层林草法治建设经验,总结形成深入倾听、全面普法析理、情感疏导、多方联动、跟踪回访“林地纠纷调解五步法”,助力全县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世界湿地日、草原保护日、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林草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播放公益广告10余条。针对林下经济经营者、林农等重点群体,结合技能培训开展普法宣传24场次,覆盖2000余人次,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100%。加强审计监督和内部监督,开展林草项目资金使用专项检查2次,发现并整改共性问题1个。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融合深度不足

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全县林草面积广、监管区域分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部分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欠缺,对新型涉林草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不足;执法装备老化,缺乏无人机、遥感监测等现代化取证设备,影响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三)普法宣传实效不均

普法宣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对群众的普法覆盖不足;公众林草法治意识整体有待提高,部分群众违规放牧、违规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四)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部分法治制度在基层落实不到位,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顺畅,林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林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开展“法治+业务”融合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把法治审核嵌入林草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资源监管等关键环节,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为法治审核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录、业务培训等方式补充林草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重点提升新型案件查处和证据固定能力。二是推进数字法治建设,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装备,接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智能化监管体系,提高执法精准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林草+公安+检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强化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是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林农、企业、青少年等不同群体定制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森林法》《草原法》等核心法规,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二是丰富普法载体,升级新媒体宣传平台,制作更多接地气的短视频、漫画等宣传作品,扩大普法覆盖面;设立林草法治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法律疑问。三是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林草资源保护监督,培育林草法治志愿者队伍,推动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林”的社会氛围。

(四)狠抓制度落实见效,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台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严肃通报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林草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设立专职法治审核岗位,保障法治工作经费,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资支持,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下一年度,彰武县林草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法治能力为核心,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彰武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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