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9 浏览量:100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本计划,旨在减少对企业的随意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核心内容与要求
(一)严格年度检查计划范围
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临时部署、投诉举报检查外,未列入计划的检查不得随意开展。
(二)落实涉企检查备案管理
对特殊领域(如安全、环保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及临时部署检查,需在结束后30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实施情况。
(三)规范检查程序与标准
审批制度:检查前需制定方案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需事后补办手续。
执法规范: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检查通知书,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音像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柔性执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轻微问题优先采用提醒、劝阻等方式,减少处罚。
(四)推进精准检查,避免重复干扰
合并检查:能合并或联合实施的检查不得重复开展,优先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替代现场检查。
牵头机制: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由县司法局指定牵头部门,推行“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禁止性规定:除法定依据外,不得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给付的前提条件。
(五)强化计划执行监督
监督方式:县司法局通过案卷评查、企业回访等方式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启动监督程序。
企业权利:企业可拒绝违规检查,并向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418-3681058)。
三、附件与延伸信息
附件《2025年度彰武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包含具体检查部门、事项、时间安排等,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