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30 浏览量:75 来源: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实行,现行法律规定,采伐林木申请采伐许可证,将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缩小到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是具有生态价值的活物,也不可违背自然规律随意采伐,为规范我县范围内非林地上林木的采伐管理,避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管理空白,充分考虑林木权属和经营管理的不同情况,为彰武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起草了《关于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的通知》(初稿)。根据有关规定,为在通知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凝聚智慧,现将《通知》(初稿)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为期30天。
二、通知内容公开方式
公众可登录彰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angwu.gov.cn对《关于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的通知》(初稿)(详见附件)进行查阅。
三、通知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可发送到电子邮箱:zwlyjyg@163.com
四、联系电话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李智恒
电话:0418-7736901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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