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阜(彰武)城罚决字(2025)第021号

日期: 2025-09-23 浏览量:7 来源:彰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辽阜(彰武)城罚决字(2025)第021号
处罚类别罚 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9/16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玖万贰仟伍佰元整(92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9.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违法事实2025年8月14日,彰武县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法人杨*委托代理人田*忠到我局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该公司在彰武县兴工路*号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审查文件的情况下搭建建筑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机关彰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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