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阜(彰武)城罚决字(2025)第020号

日期: 2025-09-23 浏览量:5 来源:彰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辽阜(彰武)城罚决字(2025)第020号
处罚类别罚 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9/15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5年8月24日,彰武县合*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波委托代理人刘*到我局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该公司在彰武县恒*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接彰武县兴隆山镇工业园区兴工路*号的建设项目并擅自施工,彭*波作为彰武县合*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处罚机关彰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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