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05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形成了《彰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主要目的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健全完善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二、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管理、保障措施及附则8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修订《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体系及其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了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第三章,应急要求。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比例、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演练后评估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监测预警。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会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解除作出相关规定。
第五章,应急响应。明确了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对县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对县级预警的应急响应职责进行了细化。
第六章,预案管理。明确了包括预案报备、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修订条件等内容。
第七章,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信息联络保障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进行名词解释和实施时间及预案解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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