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备案

日期: 2024-03-12 浏览量:65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1、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3、办理材料:工伤事故备案表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即办件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8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915087

  11、监督投诉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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