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渠道

日期: 2023-11-17 浏览量:46 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1、监督渠道: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时需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 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受理单位: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3、监督电话:0418-6726960

4、举报监督地址:彰武县中华路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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