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30 浏览量:298 来源: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发展农产品的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以食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为主导,以商贸会展、健康医疗、现代物流为重点,打造辽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2、落实省委、省政府、沈阳经济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3、研究提出产业基地(新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拟定产业基地(新城)招商引资政策,并指导产业基地(新城)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产业基地(新城)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监督、国土资源、市政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5、负责产业基地(新城)国家政策性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与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
6、负责产业基地(新城)投资项目工作;研究提出产业基地(新城)规划建设及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对产业基地(新城)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反馈。
7、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产业基地(新城)党工委设置1个综合性机构,管委会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建工作部、办公室、审批服务部、产业发展部、财务部、规划建设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养老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收支总预算353.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65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持平。
(三)彰武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6万元。
(四)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车辆数合计3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主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附件: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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