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29 浏览量:305 来源:中国共产党彰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彰武县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对政法工作的具体安排,推进平安彰武、法治彰武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县法学会。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彰武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市、县委具体要求。承担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具体安排,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分析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及时报送涉国家安全的综合性情况和动态信息。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协调做好反恐、反渗透、经济、网络、维稳等领域及涉港澳台事件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危机和突发事件管控工作。组织开展对阜新国家安全形势和影响国家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处理县委国安委日常事务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县委、县政府同志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县有关部门做好阜新进京上访群众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分流工作。负责民心网县长留言板、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
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及省、市、县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进省、进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
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推动全县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综治维稳室、法治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委政法委
二、彰武县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彰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彰武县政法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225.3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4.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4.4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
(三)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53万元。
(四)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车辆数合计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委政法委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彰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彰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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