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砖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 2022-09-02 浏览量:454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关于开展违规违法生产使用土砖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公示期为202292日至202299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49187。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

开展违规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砖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对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政府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县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开展违规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砖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解决一批环境问题,依法严惩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

二、目标任务

在全范围内砖瓦行业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摸清底数,围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打击非法经营 的要求,对违规违法生产粘土砖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秩序;对违规使用粘土砖的建筑工地,从严处理,列建筑施工企业“黑名单”; 推动全墙体新型材料生产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违规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砖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专班,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工作,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查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长:叶东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班长: 崔显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宏川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张鸿儒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县住建中心主任

  员:各局主要业务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副局长周自知同志兼任。负具体组织协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四、部门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清非法开采粘土资源行为,查清非法粘土砖厂原有的采矿、用地等报批资料,查询土地使用现状、 权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砖瓦生产企业环评、排污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住建局负责查处违规违法使用粘土砖建筑工地和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配合维护治安和执法活动秩序,处理抗法和聚众闹事等事件;交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运输粘土砖生产原材料、产品运输行为;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负工业产品质量检验;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退出的牵头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摸清底数。8月4日8月30日,以各部门为责任主体,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红砖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违规生产和使用粘土砖施工企业和行为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并于8月30日前上报住建局工作专班办公室13898550611自查工作情况报告。

(二)联合执法,部门抽查。8月15日8月30日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同步开展抽查工作,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采土、生产、经营销售场所、使用场所、建筑工地等。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广泛监督。

(三)问题整改。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要监督指导问题企业完成整改,并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含佐证材料) 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六、措施和要求

(一)在工作专班的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统筹协调,合理分工,精心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场所和行为。

(二)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做好此次联合执法工作,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加强联系,跟踪问题处理及情况反馈。

(三)清理整治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处理原则,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指导涉事企业限时依法依规完成问题整改,确保顺利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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