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8 浏览量:938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彰武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新需求、新期盼。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方向发展,为全面振兴彰武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创建规划目标
(一)总体规划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针对县城挤、乡村弱、师资结构不合理、配置不均衡、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集中有效资源,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共享公平”的基本原则,遵循统筹学校布局规划、统筹经费投入保障、统筹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总体工作原则,结合彰武实际,尊重发展形势,抓住富民升位机会,面向长远需要,超前谋划未来,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优质均衡发展分步推进规划与路径,制定补短板、达标准、优结构、提质量的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和谐、均衡、充分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促进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小学和初中区域内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和0.45,县域内各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到2028年,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并做好接受各级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力争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各级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教育系统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逐步缩小城乡、校际间资源差距,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上述七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要有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提高政府保障程度。加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全面提升教育质量。重点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认可度。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开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调查,以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为认定标准,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通过调查,社会认可度要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力争到2029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2月)
1.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研究评估办法,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内容。
2.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深入辖区学校,对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31项指标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重点查找均衡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为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3.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义务段学校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有序开展迎接优质均衡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0年1月-2021年12月)
1.全面开展自查。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书面材料,完成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制定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查缺补漏,整改落实到位。
3. 做好数据监测。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工作,加强对教育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审核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要有效利用指标监测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补齐短板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完成本地区的创建任务。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1.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整改,扎实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督导。县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督办,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督促整改,推进工作。
(四)申报评估阶段(2025年1月-2027年12月)
1.明确各部门在申报工作中的职责,做好迎接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目标清晰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2.做好材料档案建设整理工作,全县统一编制档案建设标准,在档案建设过程中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接受评估验收阶段(2028年1月-2029年12月)
完善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评报告,整理完善档案资料,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的复评以及省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在通过市、省的复评及督评基础上,适时申报国家评估验收。
五、创建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彰武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职责》,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凝聚共识,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运转。
2.强化行政推动,加强督导检查。把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一并抓实抓细、抓出时效。教育督导部门强化对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过程督导,适时开展专项调研和县级评估工作,强力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督查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3.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教育费附加征用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严格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逐年增长的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确保近五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所需资金按时足额投入到位;审计部门加强教育费附加征管用的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及时配置教师资源。
4.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治校。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根据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公布招生办法和结果,确保中小学招生公开透明,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规范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和地方课程,提高教学效果,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提升办学条件
1.启动新一轮教育布局优化工作,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力争在五年内达到布局科学合理。进一步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升级学校图书室、增建多媒体录播教室,改扩建音乐、美术等专用功能教室,满足建筑面积需求,选择有条件的学校按标准要求建设标准化室内体育运动场馆、校园科技展馆,高标准满足学生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2.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加大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积极开展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试点,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智慧学校建设、校园网和教育信息资源平台建设,基本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工作目标。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实现教育信息数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育行政管理电子化“三化”目标。
3.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通过组建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相对薄弱学校,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差异。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做好优质资源共享工作,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基础上,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满足校际间多样化资源共享需求。
4.强化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学校人防、物防、技防配备配置到位,推进校园监控报警与公安、教育网络平台联网进程,促进智能化管理,落实一把手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创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校日常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师资建设
1.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需求,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县管校聘”机制,统筹安排师资力量,促进城乡师资优化配置,保证农村学校配足配齐教师,开足开齐课程。
2.强化继续教育。通过名师工作室、集中培训、读书自学、网络学习、校际间交互学习、校本研修、送培到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推进教师流动。发挥城乡教育共同体作用,继续推动城乡学校教师交流、教研交流、资源共享,实现教师共同体内的常态化流动。
4.打造人才队伍。加快年轻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培养力度,努力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活力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提高教育质量
1.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相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以及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时间,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课外活动,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优化课堂教学。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课题研究为抓手,有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以教促学、以研促教,用研究引领教学,积极探索“减负增效提质”新途径,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追求常态下的优质课,真正做到“减负不减质”。
3.改革评价机制。继续实行综合考核与质量监测制度,积极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多元化评价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素质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加强教学指导和综合素质监测,引导学校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水平。
4.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建立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和家庭、学校联动机制,引导家长与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五)优化学校管理。
1.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创新建设,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构建学校管理长效机制,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2.加强内涵发展。推动各学校高质量、有温度、内涵式发展,坚持“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制订校园文化发展策略,营造浓郁温馨和谐学校文化氛围,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发挥学校历史背景、传统文化,社会资源、地理优势、人才优势、专业优势作用,开展特色办学,满足学生个性培养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
(六)强化督导问责
1.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2.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彰武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彰武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敬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瑞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晓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鲁明连 县教育局局长
马志国 县发改局局长
罗井吉 县财政局局长
卢建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牛亚光 县人社局局长
吕志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皮兴泰 县文新广电局局长
张建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德新 县卫健局局长
陈书魁 县审计局局长
付 勇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鲁明连(兼),联系电话:6949999。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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