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重新修建沈兴路的建议》(38号)答复

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216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案由:关于重新修建沈兴路的建议  

  提案人:梁云飞  

  承办单位:住建局、财政局  

  处理意见:县政府已将该路段列入明年市政工程项目,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完成修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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