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的建议》(52号)答复

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263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案由: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张树革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县社  

  处理意见: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逐渐增多,部分合作社出现“空壳”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负责,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监管,确保发挥合作社应有实效。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农业、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二是规范合作社经营,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成员大会、财务会计等各项制度,努力提高专业合作社质量和经营水平。三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纳入统计平台的专业合作社,每半年监测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清理,对已被确认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的单位,每年监管一次,连续2年达不到评定标准的取消荣誉。目前累计清查合作社1600余个,清理“空壳社”10个。四是积极开展培训,开展种植、养殖等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培训2次,推动合作社账务规范运转,增强合作社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下步,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空壳社”清理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增强合作社竞争力,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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