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并统一标准的建议》(33号)答复

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229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案由: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并统一标准的建议

  提案人:冯书明

  承办单位:财政局、组织部

  处理意见:县政府严格执行《关于提高我省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阜财农发〔2019〕323号)标准,今年对行政村干部报酬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个行政村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合计不低于10.85万元,其中大村1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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