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封山禁牧的建议 》(16号)答复

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21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案由:关于封山禁牧的建议

  提案人:赵雪莲

  承办单位:林草局

  处理意见:与议案转建议、意见第5号并案答复。

一是下发了封山禁牧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牧,严禁私自放牧毁林现象发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封山禁牧区的主要路口、山口等地设立标牌,并通过电视、微信、大喇叭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知晓氛围。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由县林草局、森林公安牵头,镇村配合,不断加大对毁林、放牧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幼林及道路两侧绿化带保存率。四是鼓励舍饲圈养,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和氨化技术,帮助养殖户解决舍饲牧业饲料问题,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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