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24 浏览量:191 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2017〕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法〔2017〕29号)、《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彰政办发〔2017〕38号)和《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彰政办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2020年下半年,我局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了30家单位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8项内容:
1、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是否雇佣童工
3、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4、是否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
5、是否执行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
6、是否收取劳动者押金、其他财物
7、是否制定内部规章制度
8、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通过此次检查,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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