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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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毕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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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沈阳经济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监督、市政管理、行业管理等;
2、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负责人事任免调配、工资审批、职称评审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相应职责;
4、负责独立设立内部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5、负责单独一级财政;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沈彰新城管委会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凡常规需市有关部门审批的事宜,由新城管委会自行审批,报市有关部门备案;需上级审批的事宜,市有关部门可按新城管委会意见加盖印章或签署意见后再向上级呈报,并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彰新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
2、彰武县沈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表一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二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
三、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192.178万元。
(二)关于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4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