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卫医罚决字〔2026〕第003号

日期: 2026-09-17 浏览量:32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彰卫医罚决字〔2026〕第003号
处罚类别一般程序
处罚决定日期2026/9/14
处罚内容没收药品、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35万元;罚款人民币6.75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6.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违法所得1.3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6年8月12日接局交办彰武县公安局移交彰武县**美肤科技中心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线索,彰武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彰武县**美肤科技中心开展注射水光针、肉毒(除皱)等医疗美容项目,询问该店负责人颜**与工作人员颜**、方*、于**等人得知,彰武县**美肤科技中心实际经营者与医疗美容项目操作者均为颜**,违法所得13500元。彰武县**美肤科技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现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参照《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机关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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