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暂行)》的决定

日期: 2025-04-29 浏览量:24 来源: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赵环环 文字大小:

为切实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适配度,持续优化我局法制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要求,对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暂行)》适用于彰武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变更成果数据库中规划确定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以外的林地上林木采伐。2023年4月6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正式发布后,采伐林木是否属于非林地性质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依据确定,虽然非林地地类属性参考数据有变化,但《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暂行)》仍具有参考价值,因此未撤销公告。

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于《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暂行)》重新修改完善,决定对《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暂行)》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废止。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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