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0 浏览量:60 来源: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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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审批、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困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以及辖区家庭暴力的救助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婚姻登记、认证、调解婚姻矛盾、婚姻家庭辅导和相关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有偿服务的老年人养老工作。
(七)负责县慈善会日常管理及募集善款、慈善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绿色殡葬宣传推广工作,承担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仪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保护条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90.9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90.9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6.30万元;
2.项目支出164.6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64.68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45.6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殡仪馆长期聘用人员工资补助、殡仪馆差额人员工资补助等项目资金由财政代编制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9.0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不变。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64.6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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