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省级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5-12-09 浏览量:142 来源: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底数不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使用散煤情况底数不清;粮食加工企业散煤治理不到位,企业使用的小型锅炉均无废气处理设施;农用温室大棚看护房均使用散煤取暖,小烟囱冒烟现象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使用情况,逐步引导相关主体使用清洁能源。

三、整改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派出核查人员到相关乡镇调查农业生产用煤情况,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开展入户清洁能源宣传,提高主体环境保护认识,改进使用清洁能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设施农业领域。经排查,全县有97个设施农业大棚(日光温室)附属看护房存在农户使用散煤取暖情况,属于非棚内生产用煤。县乡两级开展入户宣传,现场向生产主体讲解燃烧散煤的严重危害,倡导不购买、不使用散煤,主动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提升农民安全和环保意识。通过宣传、口头讲解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户自主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用量,逐步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二)畜禽养殖领域。经排查,全县规模养殖场107家,无散煤使用情况。

(三)粮食购销领域。一是深入全县粮食购销企业逐家排查,建立全县粮食企业烘干塔锅炉用煤情况信息台账,并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增进企业环保意识,敦促企业承担环保责任。二是以辽宁彰武城郊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为典型,宣传通过烘干塔锅炉煤炭改油为试点,推动全县粮食企业逐步向环保型清洁能源转换。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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