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彰卫医罚决字〔2025〕第003号

日期: 2025-11-05 浏览量:76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彰卫医罚决字〔2025〕第003号
处罚类别一般程序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30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5年9月26日接到群众举报彰武县**西医内科诊所使用消毒产品奇草纲目草本抑菌膏为患者治疗湿疹,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立即组织监督员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西医内科诊所负责人李**,其执业资质为: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为:**西医内科诊所。经查明,**西医内科诊所2025年9月3日使用消毒产品奇草纲目草本抑菌膏为患者治疗湿疹并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的病历资料,监督员为李**授权委托人孙**制作了询问笔录。通过调查核实,现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证据有:孙**询问笔录等。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第(九)项的规定,参照《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机关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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