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21 浏览量:111 来源:彰武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赵环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审议通过,经彰武县人民政府同意,划定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大德镇、大冷镇和大四家子镇3个乡镇,其中大冷镇面积27.04公顷,大德镇5.57公顷,大四家子镇5.09公顷。
二、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物,在此范围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年10月3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 备注 |
大德镇 | 5.57 | 124.15 |
|
大冷镇 | 27.04 | 260.48 |
|
大四家子镇 | 5.09 | 110.98 |
|
合计 | 37.70 | 495.61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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