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日期: 2025-10-21 浏览量:111 来源:彰武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赵环环 文字大小: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审议通过,经彰武县人民政府同意,划定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大德镇、大冷镇和大四家子镇3个乡镇,其中大冷镇面积27.04公顷,大德镇5.57公顷,大四家子镇5.09公顷。

二、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物,在此范围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年10月3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彰武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备注

大德镇

5.57

124.15

 

大冷镇

27.04

260.48

 

大四家子镇

5.09

110.98

 

合计

37.70

495.61



附件2:

附图1.jpg附图2.jpg

附图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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