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0 浏览量:124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或人员给予认定。
三、救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人口*月*困难系数
四、申请材料:
(1)支出型临时救助
①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阜新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资料来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窗口)
③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事项申报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资料来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窗口)
④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资料来源:申请人)
(2)急难型临时救助
①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急难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确认—资金发放
1、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受理;
3、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临时救助对象的确认、救助金给付等。
4、临时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按月直接发放到户。
六、办理时间、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
七、联系方式:彰武县民政局6940950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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