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09 浏览量:91 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3、办理材料:工伤事故备案表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即办件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8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915087
11、监督投诉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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