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日期: 2024-12-09 浏览量:140 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进行省内和省外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由迁出地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3、办理材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出审批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容缺受理承诺书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即办件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中华路8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915087

11、监督投诉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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