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14 浏览量:123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编制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彰武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含9部分。
第一部分是是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是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体系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本部分明确了指挥体系下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是预防和预报预警机制。预防机制包括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机构、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等措施。预报预警机制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预警为最高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当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或知情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本部分规定了相关部门速报时限和速报内容。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对应为I级、Ⅱ级、Ⅲ级、IV级,I级为最高级。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根据灾情险情程度,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本部分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下的指挥体系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工作。包括灾害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内容。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资金保障、应急物资、通讯保障、应急防治科学研究、地质灾害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内容。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与更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部分是责任与奖惩。
第九部分是附则。包括地质灾害相关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解读单位: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施谦
联系电话:0418-6904212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人民大街60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