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事业综述

日期: 2024-12-02 浏览量:187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简述】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大局、扎实工作,勇于攻坚克难、全面履职尽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坚定不移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会救助】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系统审批确认工作,坚持动态调整,全年确定农村低保6143户、8736人,累计发放资金4256万元;城镇低保600户、695人,累计发放资金621万元。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7月,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由每月678元提高到每月70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由每年5859元提高到每年6445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4%,由每月950元提高到每月98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0%,由每月647元提高到每月712元。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持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全年确定特困供养人员1942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126万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2023年为95000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760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理规范村级组织挂牌,压减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综合采集、做到一网采集、多方应用,有效减轻村级统计工作负担。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争取省民政厅补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5个,项目资金150万元。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审查、备案工作,村委会下设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科学划分网格,配备了网格员,明确网格职责,开展网格员培训,强化服务管理,开展网格员“探访•陪伴”活动,强化网格信息收集、宣传政策法规,排查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等为民服务功能。对乡镇和村级管理员进行培训,对村(社区)村务公开发布情况进行督查,对“辽宁阳光三务”监督系统平台进行时时监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等方式,不断推动村务公开工作,使各村村务公开积极性、自觉性不断增强。

【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各院全面落实好特困供养人员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待遇。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上报参与评星养老机构4家。建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检查制度,每月对各敬老院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不断提升了敬老院运营水平。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7%,从每人每月168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5元。为6名18岁以上孤儿大学生发放助学金,为8名18岁以下孤儿及事实无抚养儿童发放省级福彩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对我县在孤儿学校就读的儿童开展“六一”慰问活动,为他们发放慰问金及礼品。完成省福彩公益金资助“春蕾”困境儿童救助项目,共申报114名低保户儿童和12名孤儿及事实无抚养儿童。完成“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对18周岁以下,患有重大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包括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儿童)患者申请救助,共审核上报4名儿童。

【社会事务】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理顺登记审批体制,落实民政部门统一登记职责。我县现续存的各类社会组织共计105家,其中社会团体48家,民办非企业57家。二是完成县级界线联检任务,及时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引发边界纠纷的隐患。建立彰武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监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对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新增板块备案系统进行测试。三是依法依规规范完成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387对,补领结婚证件1082对,补领离婚证件121份,离婚申请967对,办理离婚登记564对。做好婚育一体化即整合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婚姻状况)及符合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市内迁移)、生育登记等事项一次办理工作。加强离婚信息通报工作,强化我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2023年共救助流浪其他人员57人次,提供接送返乡服务17人次。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五是加强殡葬服务能力建设。全年殡仪馆火化量2869具,低保减免385人,减免资金42.5万元;特困人员减免134人,减免资金13.6万元。对殡仪馆的收费价格重新进行了核定和审批,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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