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4-01-25 浏览量:97 来源: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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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提供服务。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组织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评估;组织申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含使用高值药品报销)人员和医疗照顾人员资格鉴定与服务;全县低保医疗救助: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审批上传和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财务部、审核部、参保部、信息稽核部、资评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支总预算298.41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16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车辆数合计1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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