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4-01-25 浏览量:45 来源:彰武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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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彰武县相关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辽宁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0、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安全监管室)、待遇保障和医疗服务管理室(基金监管和医药管理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医疗保障局

二、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支总预算76.3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增加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3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幅度为0%.  

(三)彰武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63万元。

(四)彰武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车辆数合计0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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