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3 浏览量:91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政府信息;二是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办公场所宣传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彰武教育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向社会发布教育相关信息,内容涉及教育工作会议通讯、教育通知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及时更新错敏词库,对一些错敏感词进行修改校对,规范网站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彰武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重大教育信息和社会关注问题98期,及时做好政策发布与解读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辐射广度,形成以成效促宣传,以宣传促推进的良好局面。“彰武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教育、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开展网站和新媒体排查,加强对二级单位网站和公众号的监督,督促其保质保量做好宣传工作。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在彰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县教育局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情况,提高了部门决算预算使用情况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我局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政务公开的内容过于表面,缺乏全面性。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指导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补充更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修订版)》内容。加强对教育概况和学校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包括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发展状况提供便捷的查询和获取途径。

(三)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公示资助情况,多措并举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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