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9 浏览量:262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初以来,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司法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2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示。办理县本级行政复议案件52件,其中27件经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申请人自愿撤回了复议申请。6件正在审理中。19件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中行政复议专栏对办理进程及结果进行了公示。举办“三刻驿站”命案专题直播课堂4期。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彰武普法”公众号发布信息290篇,其中原创录制命案防控普法短视频4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二是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通过“彰武普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向社会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290篇,内容涉及普法宣传、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通过科学研判、综合评估,做到严格保密审查把关,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强化内部通信纪律管控,确保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没有把我们的信息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我们的工作。二是公开信息不及时。在公开信息时较为滞后,发布时间跟不上实际,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相关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认真落实责任制,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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