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1 浏览量:309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服务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服务机构:患者住院的医院
收费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投诉举报电话:6949226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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