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1 浏览量:183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新生儿疾病筛查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服务对象:彰武县助产机构出生的所有新生儿
服务机构信息:
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彰武县铁东路55号,0418-6906279
彰武县妇幼保健院,彰武县中华路84号,0418-7988866
彰武县第二人民医院,彰武县哈尔套镇本街,0418-7750519
彰武县人民医院,彰武县人民大街45号,0418-7991188
服务项目和内容:1.新生儿听力筛查;2.先天性心脏筛查;3.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4.先天性笨丙酮尿症筛查;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
服务流程:由分娩机构统一采血制作血片,送到上级医疗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异常通知监护人。
服务要求:1.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血样本采集时间出生72小时后-7天内,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2. 滤纸干血片在采集后及时递送,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3.对可疑阳性或阳性患儿立即进行复查,并通知患儿及时进行治疗。
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0418-7988871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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