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20 浏览量:449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全力推进彰武“加速赶超 富民升位”三年攻坚行动,切实改善市容市貌,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彰武县环境整治“面貌大提升 干净过新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环境整治“面貌大提升 干净过新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好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主题教育的关键环节、作为改善城乡面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市貌问题和瓶颈短板,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现在至春节前在全县开展“面貌大提升 干净过新年”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四项整治”、打造“四个示范”和开展“六清六创”整治行动为抓手,以干干净净迎“新年”为契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精细管理、逐步推进,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整治,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清理存量问题、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向来彰和返乡人民充分展示城市变化,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优美文明的环境面貌。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3日——2024年2月9日(春节前),集中行动后为常态化。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四项整治”行动
1.开展垃圾卫生整治
整治内容:对主次干道、小区、广场、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垃圾进行彻底清扫,更换修补破损果皮箱、垃圾桶,配备带盖儿垃圾分类设施(桶、箱),垃圾容器周边地面不得存留垃圾污水。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临街生产经营秩序,杜绝违规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现象,定期督导检查。发挥社区物业、楼长单元长、结对包保和群众自治作用,建立文明监督机制,以环境卫生清扫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开展常态化环境卫生大清扫。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创城办、各包保单位、各乡镇
2.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针对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特别是外卖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机动车辆占道停放、不礼让行人和僵尸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区范围内停车线应划尽划,倡导按箭头停放,解决停车泊位指示箭头不全、标线不清晰等问题,设立“曝光台”,对违停、僵尸车、不文明行车现象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3.开展广告牌匾整治
整治内容:对全县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和内容过时的商户牌匾、沿街广告牌进行排查清理,修缮更新。对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及时发现清理,做到高标准清刷和本色覆盖,适时设置广告宣传栏,探索治理非法广告张贴长效惩罚机制。小区、社区公益广告掉色破损及时更换。开展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破旧等问题排查整治,增设公益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创城办、各包保单位、各乡镇
4.开展乱堆乱放整治
整治内容:对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易燃物品开展专项清理,保证安全救援通道畅通,确保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无私搭乱建、无杂草枯枝、无侵占公共绿地现象。发动机关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通过拍照反馈等形式以上率下、示范带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创城办、各包保单位、各乡镇
(二)打造“四个示范”区域
1.一个示范居民小区——柳馨家园
示范标准:完善更新基础设施,路面无坑洼破损,楼面无大面积破损污损。规范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摆放,设置充电桩、停车棚等,无飞线充电。配备消防器材,设置微型消防站和指示牌,且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空中缆线杂乱,对垂落、缠绕、附挂的线缆进行捆扎、归拢。楼道楼外无乱堆垃圾、乱贴小广告、私搭乱建,设置市民文明公约、公益广告等宣传栏;加强小区卫生环境管理,无动物粪便,配备有盖垃圾分类设施,打造标准化示范小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彰武镇、县消防救援大队、三大运营商、包保单位
2.一个示范公共广场——悦澜湾广场
示范标准:健身器材、喷泉、地面砖石等公共设施无损坏,公共卫生间干净无脏污,及时阻止劝导躺卧公共座椅、乱扔垃圾、损害植被、破坏设施、遛狗不牵绳等不良行为现象。周边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加强公园广场的卫生清洁和绿地植被管理养护,及时清理残枝落叶、垃圾等,广场地面干净整洁,无沙土、无烟头、无果皮、无动物粪便。周边建筑体外立面无破损、无污损、无小广告、无喷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一条示范主要干道——中华路
示范标准:无路面破损坑洼,盲道损坏侵占,道牙石、步砖缺失等问题,人行横道路口、出入口设置缘石坡道。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地上无动物粪便,无垃圾乱扔、乱张贴,牌匾广告无破损,建筑物外立面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商户无占道经营。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完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不规范停车现象,停车线清晰,非机动车摆放整齐,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空中缆线无杂乱。公益广告氛围浓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三大运营商、县文明办
4.一条示范背街小巷——文化路中段(家百惠东侧单行线)
示范标准: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污水外流、违规占道经营等问题,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道路无破损,路面平整畅通,无坑洼不平、明显积水,垃圾箱分类标识清晰,装灯率达到100%。空中缆线无杂乱,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商户以身作则,门前三包。巷内路段交通畅通,无堵塞及违章停车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整齐有序。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局
(三)开展“六清六创”整治行动
1.清洁环境,创美丽宜居示范镇。
整治标准:环境怡然。镇乡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镇乡出入口、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镇乡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无农作物种植,畜禽一律实行圈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镇乡商业繁华、人员密集区域建有1-2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实现沿街无旱厕。镇乡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无农村黑臭水体。镇乡河道沟塘无垃圾杂物及漂浮物,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标准。推进“四旁”绿化,镇乡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镇乡主干道绿化覆盖率达到100%,林地内无垃圾。
秩序井然。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沿街、广场、学校和居民区周边商业网点规范经营,主要道路两侧和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摊位进区、交易进市,没有涨市现象,市场环卫设施齐全,地面干净,无垃圾及污水。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划定区域定点停放。
管理高效。镇乡管理体制运行顺畅,沿街、广场、学校和居民区周边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主要道路、广场周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外形完好、整洁美观、颜色协调一致。道路标志标线、路牌设置规范,路口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完备。镇乡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破损。镇乡各类电力和通讯网线入地或梳理规整,做到整齐有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2.清洁田园,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个美丽生态村。
整治标准:村容整洁。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村内道路及两侧边沟、垃圾收集池周边、农户房前屋后、河道池塘沟渠内部及两岸、田间地头等区域无乱堆乱放的生产生活垃圾,固定垃圾存放点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存放的少量垃圾不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做好垃圾点封闭工作,避免垃圾随风飞散。全面清理砖石堆、杂物堆、柴草堆、农机具,能够入院的尽量入院,无法入院的要码放整齐、不占道,实现街路干净、整齐、通透。畜禽养殖粪便、建筑垃圾能够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村屯内及村屯出入口无畜禽粪便、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内文化广场、电线杆、墙壁等区域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情况发生。
环境优美。以“家净、院绿、果香、水清、人洁”为目标,通过栽植树木和花草等措施,对村庄及农户庭院内外进行绿化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0%。村内空气清新,无难闻气味。门户风格适宜得体。村庄内河流无污染,水体清澈无垃圾。村内无黑臭水体。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
设施完备。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通行政村主干公路平整通畅,村庄连接道路和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村道路户户通。至少建有1处硬覆盖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村里建有农家书屋。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亮化率100%,且维护到位、使用正常。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宣传部,各乡镇
3.清洁家园,每个村按照常驻户数的5%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
整治标准:整洁有序。庭院内外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庭院主人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无卫生死角,垃圾实现基本分类定点投放,合理使用卫生厕所。布局美观。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和农村户外小广告。墙面、地面完好无明显破损,庭院布局合理,内墙色彩美观,一院一景有特色,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和谐,绿植、蔬果栽种美观,富有乡村风情。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栽植果蔬、花木,种养殖结构合理、布局美观,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责任单位:妇联、住建局、文明办,各乡镇
4.清洁村道,每个村至少打造2-3条干净整洁、宽阔平坦的硬化街路。
整治标准:路面整洁。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并保持常态化干净整洁。路面无散落垃圾、无畜禽粪便、无积存污水、无严重破损。不存在农机具杂乱摆放问题。绿化美化。道路两侧栽植一定密度的树木、花草或矮科农作物。两侧院墙整齐无破损,墙面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乱挂。有一定数量的路灯解决夜间照明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各乡镇
5.清洁河道,创美丽绿色示范河。
整治标准:河内清洁。河道内无污染物,无生活垃圾、无畜禽粪便等。河道通畅。河道内无违法建筑物、建筑垃圾堆、农业废弃物、柴草堆、杂物堆等影响河道安全的障碍物。河岸整洁。河道两岸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杂物堆、畜禽粪便堆等。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6.清洁圈舍,每个村创建美丽养殖示范户2-3家。
整治标准:圈舍整洁。自家建有专门圈舍,无私自圈占公共区域开展养殖行为。定期清理养殖圈舍,圈舍内无大量粪便积存,无粪液流淌,蚊蝇密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转运及时。对于畜禽产生的粪便能够及时清理,不在门口或者村庄其他区域随意堆放。能够主动将畜禽粪便转运到自家田间地头进行堆肥或运输到镇村统一指定地点进行存放。规范管理。饲养畜禽无私自出院现象,气味较小,未对周边农户造成影响。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专项行动是当前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是展示彰武形象的重要窗口,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把手”负总责,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全面详细、易于操作的推进计划,列出重点难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示范引领的同时,有序推进,为全面改善市容市貌提供样板、标杆。
(二)细化研究部署。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城区专项行动由住建局牵头,乡镇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责任单位分工配合,成立联合行动小组,以社区、乡镇为单位通过排名、曝光等方式,狠抓工作推进。彰武镇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组织发动群众重点清理小区内杂草枯枝、积存垃圾等,参与活动中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千千结”对接和卫生包保工作,做好辖区内主次干道的人行步道、背街小巷的残留垃圾等清理工作,做到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双提升,确保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开展行动宣传,挖掘在推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县文明办要加强群众文明素质提升宣传养成,积极发动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创城办、县人居办、县督查室做好督导调度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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