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张宝军的批复

日期: 2023-04-11 浏览量:247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张宝军: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北环路北侧原信托公司东1商品房地块处71.6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作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自2023年1月11日至2063年1月11日止。

  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年限、面积、用途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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