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8 浏览量:193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2022年,彰武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公开工作。今年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21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将对17件文件予以保留、对18件文件宣布废止、对2件文件宣布失效的清理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也对我局2022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多角度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2、及时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2022年,我局办理县本级行政复议案件27件,涉及公安治安行政处罚、公安交警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领域不作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等申请事项,其中10件经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申请人自愿撤回了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依法终止,17件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中行政复议专栏对办理进程及结果进行了公示。

3、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包括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业务咨询电话、县域内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我局积极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一是组织力量制作了《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有关法律问题十问》普法宣传知识,在政府网站公开,为企业应对因疫情产生的纠纷提供参考;二是录制了法治文化宣传作品视频“掰手腕竟将手掰断,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宣传侵权责任方面法律知识;三是对系统内的优秀司法所、股室、个人、说事员进行了表彰,并将表彰决定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了榜样;四是公开了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网站“辽宁法律服务网”,方便群众登录查阅获取法律知识。

4、突出宣传实效,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一是疫情期间,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发挥线上普法优势,县司法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了“三刻驿站”普法课堂,邀请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直播宣讲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民法典、反诈、交通法规等,目前已播出21期,阅读量达5万余次。二是聚焦社会热点,利用“彰武融媒”APP、“彰武普法”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普法案例150余篇。同时征集发布彰武本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执法案例4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制作短视频《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在“彰武普法”“彰武宣传”“平安彰武”公众号发布。四是利用全县“村民评理说事群”,常态化发布普法案例,引导广大村民阅读学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管理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 年,县司法局通过“彰武普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向社会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142篇,内容涉及普法宣传、社会热点、疫情防控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信息均由专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详实,在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二是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年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一是强化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二是依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网络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所等平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相关政策及业务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名度,从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县司法局无收到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二是2022年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保质保量地按照各项任务完成工作。

三是县司法局坚持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保障,主动政务公开,规范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决算预算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及时做好相关政策发布与解读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辐射广度,形成以成效促宣传,以宣传促推进的良好局面。

 

 

  

彰武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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