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日期: 2023-07-07 浏览量:290 来源:彰武县档案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简述】 2019年,彰武县民政局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等问题,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重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发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打赢脱贫攻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社会救助】 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低保兜底明白卡》。传达学习修改后的《阜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阜民发〔2018〕22号)文件,安排部署城乡低保评定审核工作,全面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2019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5368户8991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2079万元。全年新增低保对象1854户3214人,其中,建档立卡1276户2188人,建档立卡户中低保户占17%,累计提高近7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工作,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标6%,农村低保标准提标8.5%;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标6%,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标8.5%。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财政供养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29人,累计退出低保对象533户1210人。配合县审计局对城乡低保 工作进行审计,对审计出的疑点问题进行梳理核实。组织各乡镇返还低保结余和追缴资金26.03万元,对审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4户30人全部予以停保,并追回低保资金4.2万元。对剩余2人所欠的5.1 万元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继续开展城乡困难对象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公正客观地出具核对报告。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全额资助纳入低保人员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对城乡居民出现临时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累计救助困难对象26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每月按照乡镇系统变更、民政局审批、乡镇报表的流程,确保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及时准确发放到个人。全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万人次,发放资金430余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 对村(居)“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专项排 查,排查群众性自治组织200个,排查村 (居)委会成员721名。因存在不良记录 (2016年选举前被判刑和受纪委处分人员) 而辞职的村委会成员15人;因判刑而职务终止9人;因个人原因辞职20人;被县纪委处分4人;被县纪委立案调查的村主任1人。配合市人大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盼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快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村(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县社区工作者进行工作考核。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组织新兴社区、百亩园社区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组织的赴盘锦挂职学习活动。继续推进村(居)委会特殊法人代码证发放工作,从法律层面赋予村(居)委会相应特殊法人主体地位。争取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0万元,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 个,项目己如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养老、慈善、孤儿救助】 救助特困供养人员1814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363万元。争取资金90万元,完成后新秋、满堂红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四合城镇农村敬老院的维修改造工程。组织推进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公建民营工作,完成托管一期二期公建民营资产评估、承租合同、方案等拟定工作。加强对居家养老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公益岗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规范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和档案管理,完成全国、辽宁省养老机构系统数据更新工作,为全县13家养老机构缴纳了责任保险,累计发放高龄失能补贴资金28万元。加强孤儿救助管理工作,救助散居孤儿46名,向省孤儿学校输送彰武籍孤儿4名,全县散居孤儿养育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累计发放孤儿养育费62.2万元。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项目活动,由省慈善总会为彰武县筹募面粉400袋、豆油400桶,一次性救助困难家庭400户。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行动,有113名患者免费接受手术治疗。启动实施“慈善情、亮万村”公益项目,接受深圳固纬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路灯738盏。开展“扶老助因”捐赠活动,为2672名经济困难老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救助“蓓蕾生命救助”儿童2人,申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3例。
【社会事务】  2019年,彰武县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县续存社会组织76家,其中社会团体52家,民办非企业24家。贯彻新修订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举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培训班,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彰武县政区图》。完成《彰武县地名志》编稿及《辽宁省标准地名志》《辽宁省标准地名录》彰武部分编写上报 工作。 《辽宁省地名词典》中彰武县国典部分地名词条已通过国家级审核。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控,配合法库县完成沈阜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工作,解决双庙镇、丰田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1件;推动救助管理社会化建设,加大巡逻救助力度,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43人次,接送返乡人员46名,推进困境儿童和农村 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在每个乡镇设立儿童督导员1名,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儿童管理主任1名,通过儿童保护工作系统录入留守儿童926名;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办理结婚登记1587对,补领结婚登记证2932本,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火化遗体2836具,集中时间对殡葬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老殡仪馆“增减挂钩”处置工作,实施后新秋、哈尔套殡仪馆维护改造项目,为低保等困难家庭减免殡葬服务费28万元。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需求和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及手术矫治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其中,符合照护服务需求人员1931 人、所需康复辅助器具647件。进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彰武镇 百亩园社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站1处,投入使用面积2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张,以日间照料形式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间照料、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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