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2-11-18 浏览量:335 来源:彰武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为有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彰武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1〕1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全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一)具体建设要求

1、完善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1 个县级物流仓储中心,配备必要分拣设备、车辆运输设备和相关设施,实现仓储统配统送等相关功能。

2、整合物流资源发展共同配送。整合邮政、供销、快递企业、商贸企业等三家以上物流龙头企业,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优化配送线路,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搭建县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仓储、物流配送、分拣中心、信息中心,实现县内物流配送网络的信息共享。

3、持续推进快递入村工程。配置运输工具,用作从乡镇集中向村送发快递的车辆,提升快递末端配送效率,依托物流配送中心和镇村电商物流站点,快递可层层集中配送到村。

4发展智慧物流搭建大数据系统加强物流数字化转型,建立物流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优化路线、智能调度、物流预警、安全运输。

(二)规范服务内容

1快递收发。对于快递不能直接配送到村的,需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承担快递收发工作,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2本地化物流配送。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集货、分拣、分级、质检、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助当地村民将农村产品配送到县城。创新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设立智能快件(信包)箱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发展情况,起始阶段,县城到乡镇的配送时间控制在 2天以内,县城到行政村的配送时间控制在 3天以内。以后逐步缩短配送时间。

3乡村物流配送服务。整合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按照一县区一中心(县乡村物流中心)、一乡镇一个站(物流站)、一村一个点(配送点)三级站点网络构架,并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邮政快递、供销等既有县乡村物流网络,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县乡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及辐射范围(可跨行政区域开展公共服务)。

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一)具体建设要求

1、完善电商公共服务。升级改造彰武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集电商主体孵化、网红直播、电商服务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地。

2、打造彰武县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开展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打造 1 个区域公用品牌和不少于 3 个产业品牌,围绕特色农产品和畜产品产业打造 2-3 种“拳头” 产品,加大对黑豆、地瓜等沙地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的营销,显著提高彰武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

3、打造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大力发展产地仓建设,实现农产品集中分拣,加大农产品深加工力度,开发适合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新产品,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拉长农业产业链。创新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推广“基地+电商”“新型经营主体+电商”等农产品上行模式。

4、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强化农产品品类开发和标准化打造,完善农产品分级、包装、品控、产地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功能设施,推进农村产品标准化、网货化和规模化。

(二)规范服务内容

1服务政府及企业。提出和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监督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开展业务等提供支撑。

2管理和发展电商主体。服务中心要面向县域各市场主体,针对网商、平台服务商、快递物流服务商、电商转型企业和个人等电子商务经营者,发挥其在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农村电商发展的资源进行挖掘和分析,按照《电子商务法》实现行业自律。根据中心的服务能力,鼓励开展会员服务,精准服务。

3整合与统筹资源。

整合政府资源。将分散在商务、工信、扶贫、农业、供销、通讯、金融、邮政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进行整合,将政府电子商务政策通过一个口落地。

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加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旅游企业等主体进行市场化整合,引导企业向薄弱、缺失环节投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提供物流解决方案。

整合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企业提供全产业、全方位电商服务解决方案。将原来分散、自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有机结合,让电商企业、传统企业和其他有需求的企业能快速地与平台运营商、品牌策划公司、营销公司、本地生活服务企业及电商培训机构建立联系。

4面向农村公共服务。服务中心应面向农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区域特点和优势。根据需要设立电商运营中心、特色产品选品中心、电商培训中心、质量溯源中心、大数据中心、网红直播间、企业孵化区、公共会议室、商品拍摄区等功能分区

5、创新营销推广在前期建设的彰武沙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基础上,加大品牌和产品营销推广力度,适时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宣传、促 销活动,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多运用微信、微博、抖音、淘宝直播等新媒体以及官方传媒开展产品、品牌宣传。通过电商节、展销会、直播带货节等形式,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营销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进城渠道。积极引导本地新农人、网络达人等参加电商直播带货活动、网红评选活动等,组织本地企业和特色产品开展好网货评选、产品展销推介会、电商节等活动。

6、提升镇村站点服务水平。完善站点管理制度,激励优质站点,加大对站点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提高操作熟练度,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提升站点服务及盈利能力,在提供代买代购、农资、缴费、物流等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基础上,叠加金融、旅游、教育、供应链、行政代办等公共服务,结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打造集便民服务、产业发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一)具体建设要求

1一个培训场所。要相对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满足长期实施电商培训需求。可统一培训标识或标牌,可设在公共服务中心之内。

2一个专业团队。要具有具备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的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团队根据需求方的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方案。

3一套管理制度。要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4一个机制。要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训经费,完善面向农村共同培训的有效机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

1、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组织当地院校、社会组织,或引进培训机构,对合作社农民、创业就业人员、电商转型的企业和政府人员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 确保培训实效。

2、注重实操培训。包含微商系类、快手、抖音及第三方营销平台和其他新平台的实操。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基础公益培训可在网上免费下载。

3加强培训管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区出台的《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制定完善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

四、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一)具体建设内容

1、运用新零售模式,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本地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工业品到镇到村。

2、加强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

3、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重塑现代流通新生态圈,提升农村居民消费体验。

4、以信息化手段,结合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为县域内的生产供应企业、本地批发商、超市、社区店、小商户、线下店、个体店等各类商户,提供信息化、智能化、电商化的合作、管理、交易、物流等统一服务。

(二)规范服务内容

1开发数字化商贸流通系统app,帮助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保障系统流畅运行3年以上(版权、服务器免费)。

2、建立商品流通中央仓,配备货架、拖车等。鼓励本地商贸企业进驻中央仓,集中管理配送,节省商品上行下行费用。

3、开发库存管理系统。

4、推广数字化商贸流通系统应用,根据使用情况和反馈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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