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4-27 浏览量:303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一、实施目标范围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做好我县“六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根据《阜新市2021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由原来的四类重点对象扩展为六类重点对象: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脱贫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住建部门“六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补助资金户每户1万元,D级危房补助资金户每户2.5万元。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式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拆除重建的依旧享受C级危房补助资金标准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二)建设标准

照《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坚持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C级房屋要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功能,改造后的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对于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切不可因房举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要严格杜绝建新未拆旧的情况出现,禁止“涂脂抹粉”“穿衣戴帽”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行为发生。
   四、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制度、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等确认程序。

五、质量安全管理

实行“五个基本”。一是基本的质量标准。改造后的房屋必须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二是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分项工程的建设要点。三是实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我县已经组织建筑工匠培训,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有能力自行施工的危房改造户,也应签署依据基本结构设计施工的承诺书。四是实行基本的质量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行现场检查。五是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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