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23 浏览量:236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333 号)安排,2021 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803 万元,按 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19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计划安排就业岗位 1162 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 412 人,人社局劳动力就业岗位 750 人(人社局 750 人保险 300 元/人,计:22.5万元),工资标准均为430元/月,合计资金622.092 万元。
(二)计划安排 2152.908 万元用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主要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 发展类;农村“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类;以及 “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类使用。
(三)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 28 万元。
附件:彰武县2021年度中央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
彰武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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