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10 浏览量:321 来源:中国共产党彰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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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一个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调查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指导全县社会稳定工作。
(四)监督检查政法部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影响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形势,及时反馈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探索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六)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七)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宣传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组织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
(十一)指导全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十二)指导乡镇、县直和中省直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有影响的重要情报信息,分析预测社会稳定形势,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十四)针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对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十五)对影响全县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多部门、跨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置。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好对邪教残余势力的防控、深挖、打击处理工作及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十七)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掌握邪教发展方向,提出工作对策;协调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反邪教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
(十八)组织协调处理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3.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3.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年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2020年,政法委部门决算收入403.02万元,比上年增加46.72万元,增长13.1%,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403.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5.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4万元。
2.项目支出127.23万元,主要是信访经费、信访救助、扫黑经费等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2020年,政法委部门决算总支出403.0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6.72万元,增长13.1%。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6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机构合并信访局并入政法委项目经费结转形成的结余已上缴财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9万元,项目支出127.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72万元,增长1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5万元,增长35.66%;项目支出减少25.78万元,减少16.85%。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信访事务相关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15万元,占9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占0.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1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73.92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和日常办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6万元,主要是信访维稳等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3)信访事务87.17万元,主要是涉及信访业务的支出。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伤残抚恤1.6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主要是伤残抚恤人员补助。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车运行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0.49万元,减少12.6%,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2.6%,主要是压减公车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和公车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彰武县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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